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专栏
医药园(11p-19-05单元)(西青开发区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1 15:30 来源:XEDA新闻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现将医药园(11p-19-05单元)(西青开发区医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医药园(11p-19-05单元)位于西青区大寺镇西南部,总用地面积501.12公顷,11p-19-05单元四至范围为西至津淄公路、南至津晋高速、东至友谊南路、北至芦北路。

  其中西青开发区医药产业园位于11p-19-05单元内东北部,规划区用地面积73.62公顷,西青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友谊南路、南至赛达北二道、西至赛达十支路、北至赛达北四道。本次规划环评主要针对西青开发区医药产业园规划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规划区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轻工、机械、生物工程、绿色食品、餐饮、物流等产业及其它相关配套产业。

  规划区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防护绿地及道路用地。

  规划区市政设施依托11p-19-05单元。11p-19-05单元用水水源由市政给水系统统一供给,水源来自凌庄水厂。排水体制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榕城路南侧与赛达九支路西侧家口地块内现状污水泵站(雨、污水合建泵站,总用地7471平方米)。污水经泵站提升后统一排入镇区南部的大寺污水处理厂。11p-19-05单元外规划有1座110KV变电站。11p-19-05单元用气气源为大港(高压)和陕气(中压),通过单元外北部中低压调压站,引入Φ200-300中压燃气管道至单元内。热源由区内企业自备燃气锅炉解决。途经11p-19-05单元的道路主要有主干道2条,次干道8条,规划支路4条。

  2、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2-83966633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83691251

  邮箱:tyutwangwei@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并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 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2020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