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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11:48 来源:XEDA新闻中心
各成员单位:
    2019年12月24日,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发布第41期《便民服务专线舆情专报》,专报中提到“8月12日,群众反映西青区李七庄街玉带路恒惠馨园住户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并且私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后证实该小区属于红桥区管辖;11月27日,群众反映西青区和苑居住区营和园小区楼栋内完好的消防设施被锁,能打开的消防栓很多都已经丢失或损坏,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后平台派单给红桥区政府处理。”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顺清批示要求“高层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反映的问题,请转各区分管同志直接现场布置督办,限期整改,并报结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强第一时间进行批示“针对我区高层建筑安排全面隐患排查,务必整改到位”,区委副书记、区长白凤祥批示“同意于强区长意见,全面排查,务必整治彻底”。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强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火灾形势,部署了针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行动。
    《舆论专报》指出,群众来电反映的诉求凸显了当前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的现象较为普遍。高层建筑居民业主私自占用连廊,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装修封堵、圈占消防设施的问题严重,甚至有的高层住宅居民占用公摊面积。二是消防意识淡薄,安全设施管理不善。多数高层建筑楼梯间随意关闭、消防设施关停损坏、消防供水系统年久失修。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很容易蔓延扩大。楼内人员想要及时安全的撤离,就变得十分困难;三是违规用火用电。火灾的发生往往是因为电器线路使用安装不合规或住户只图自己方便,乱搭乱接电线。这些都极易出现用电事故,引发火灾。四是消防安全宣传不到位。对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不重视,高层建筑住户连最基本的开启消防警报器、灭火器都不会使用,缺少自救能力。
    一、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气温偏低,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春节、元宵节等节庆活动集中,人流、物流增多,引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街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自觉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把遏制有影响的或亡人火灾事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各街镇、各部门要紧密依托“第二次楼道革命”的行动成果,结合当前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开展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专项治理,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前,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各街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发动社会单位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广泛张贴《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告》,通过媒体密集发布整治标准,让社会单位掌握,让人民群众熟悉。各街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物业管理部门要集中组织清理。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区公安交警支队要依法对居民住宅区周边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的机动车辆开展检查治理,张贴禁止车辆停放告知单,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统一开展清理。各街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交警支队、区物业管理等部门要集中执法整治。要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三、继续开展第三次社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2018、2019年,我区开展了两次社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按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确定各自突出整治重点、难点,以战区制模式开展楼道革命和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清剿。2019年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社区、平房、群居公寓、“九小”场所17931栋(间),发现隐患16461处,整改隐患14343处,整改率87%,全区火灾防控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各街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查找短板、明确责任、寻找对策,继续开展为期6个月的第三次社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建立“楼道革命”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各街镇要组织村(居)委会,深入社区对各类隐患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并组织物业公司进行清理整改,同时,要提倡、鼓励居民群众针对问题自查自改,对乱堆乱摆、乱占乱堵和乱停乱放的要及时清理,及时疏通,对乱搭乱建和乱接乱用的要及时拆除并禁止使用。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需限期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并落实防范措施,需采取消防部门代为履行的,由各街镇、开发区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及时处置,并报消防监督机构执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街镇、开发区要组织消防、公安、综合执法等力量推动落实社区治理,成立工作专班,重点对高层建筑底商、企业集体宿舍的各类隐患问题开展整治。要组织基层社区微型消防站、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落实联勤联训、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辖区一旦出现火情,能够做到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津安办【2018】22)和区安委会《西青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职责分工,继续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巩固前期整治成效,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的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器材损坏或老化等问题,各街镇要投入资金,进行维修、补配,务必保证消防设施齐备和正常使用。对于居民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的现象,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设计,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前提下,设置停车泊位,在公用地块建立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各街镇要抓紧推动物业管理企业进驻,确保每个小区实现物业管理。
    四、切实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高层建筑、社区火灾警示教育,加强火灾风险提示,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居民家庭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重点加强对“老、弱、病、餐、幼”等弱势群体家庭的帮扶教育,指导监护人员、周边邻里提升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等方面能力。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工作中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推广,对于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区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感人事迹,大力弘扬正能量,对于居民群众积极开展治患工作的也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
    各街镇、开发区每周五15时前填写《街镇、开发区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附件2)报送本周工作数据;各街镇、开发区、开发区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含图文);各街镇、开发区、开发区6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含图文),以上表格、材料均通过互联网送至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单鹏达 联系电话:27925992-8515 互联网邮箱:xiqingxiaofang@163.com)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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