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15:32 来源:XEDA新闻中心
各成员单位: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于居民社区规划局限,致使停车位不足,以及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量私家车随意停放、违法设置障碍物等现象普遍存在,堵塞、占用、锁闭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日趋严重。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按照市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发布通告(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区消防救援支队要聚焦辖区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现状,研究制定通告内容,并以区政府的名义统一发布。明确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各街镇、开发区要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及辖区单位,发放和张贴通告。要将通告内容和要求通过社区广播、楼宇电视、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通告知晓率。
    二、集中施划标线(2020年1月1日-1月31日)
    各街镇要在全面排查辖区居民住宅区的基础上建立区台账,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住宅区内的现有消防车道进行集中设计,规划住宅区内消防车道标识标线位置,并在总平面图上予以详细标注。每个居民住宅区对应一张设计图纸,确保一个不落,并以街镇为单位统一上报区消防救援支队备案,由各街镇按照设计图纸中划定的位置统一组织施工单位施划消防车道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各街镇、开发区、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督促社会单位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要求,自主施划消防车道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
    三、集中开展培训(2020年1月1日-1月31日)
    依据西青区《关于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西青政发〔2015〕3号),及《西青区街镇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规定,对于居民住宅区内违法占用、封闭、堵塞消防通道的行政处罚工作应由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组织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业务培训,指导各街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集中组织清理(2020年2月1日-2月29日)
    各街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法定职责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区公安交警支队要依法对居民住宅区周边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的机动车辆开展检查治理,张贴禁止车辆停放告知单,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统一开展清理。
    五、集中执法整治(2020年2月1日-2月29日)
    各街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交警支队、区物业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六、集中宣传曝光(2020年1月1日-2月29日)
    各单位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利用本部门、本单位曝光台或网站,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七、集中熟悉演练(2020年1月1日-2月29日)
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组织基层消防救援中队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辖区中队要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辖区中队要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八、建立长效机制
    区公安、消防、督查、规自、住建、城管、交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定期会商研判,建立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镇、开发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地库车位空置率的处罚力度,充分保障地库车位的使用,避免资源浪费;督促开发商结合周边市场价格、居民停车费用的承受范围等情况合理制定价格;积极促进开发商将只卖不租的模式变为租赁、出售、临时停放的多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地库的使用率、减小地面停车压力,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在停车设施建设、资源统筹共享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九、强化信息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并于每月18日报送当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小结(含图文)和《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联系人:王思潼 联系电话:27925992-8512 邮箱:xiqingxiaofang@163.com)
 
 
2020年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