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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3-08-15 09:34 来源:XEDA新闻中心

西青区各有关企业:

  当前,各行各业都处于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中的不同阶段,企业依托网络开展业务日益普遍。与此同时,网络空间的安全形势也日益复杂多变,大规模网络攻击行为频发,企业所面临的安全漏洞、数据泄露、勒索诈骗等风险正快速增加。为有效防御、及时处置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要求,中共西青区委网信办、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特此提醒,请企业履行以下安全保护义务,保障自身网络免受干扰、破坏,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和数据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并保持安防设备及软件正常运转;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核心敏感数据(如财务报表、参数资料、客户信息等)要做到定期单独备份或异地容灾备份,确保在遭受网络攻击时,公司能够快速恢复数据、恢复业务,将影响损失降到最低;

  五、个人信息数据采集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严格依法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六、提示员工,非官方链接不要点、陌生邮件不查看、来源不明文件不下载、非官方渠道软件不安装;

  七、为防止不法分子假冒领导身份诈骗,凡是领导要求转账的,要仔细甄别,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确认,不盲从、不轻信;

  八、如有长期缺乏维护管理或不再使用的信息系统,要及时关闭并注销备案;

  九、加强系统账号管理,使用不少于8位由大小写字母、数字和其他字符混合组成的强密码,并定期修改;

  十、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报告。


中共西青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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