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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1 15:25 来源:XEDA新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统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防控项目资金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压减20%、三公经费压减30%,严格预算调剂追加,减少非必须开支,节省资金优先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区红十字协会捐赠收入、党费拨款、上级补助等各方面资金,实行区财政应急拨款全面兜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收力度,及时清理回笼财政借款,高效落实市、区配套政策。由区财政局组织落实。 

  二、健全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抓好全区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安排防控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进一步明确储备物资品种,加大采购力度,建设储备库。由区发改委组织落实。

  三、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涉及防疫防控类产品的政务服务事项、建设项目类政务服务事项、开办企业类的政务服务事项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信用承诺,24小时内办结。积极推行承诺制,在疫情期间对申请人材料准备不齐全的,最大限度落实容缺后补、信用承诺办理方式,采取“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服务措施。扩展“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开展“邮递办”“上门办”,利用邮递形式接收或送达有关文书,对申请人确有困难的开展上门办理。深化“不说不行、只跑一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隔离专区,对紧急类且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主动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指导、现场办理。由区政务服务办组织落实。

  四、落实土地手续有关政策。因前后置手续交叉不能按时办结的,先开工开建,相关手续后补。对因疫情影响,已供应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和开工、竣工期限,可自动延期,不再办理续期手续。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组织落实。

  五、确保“菜篮子”供给。扶持盛鑫源蔬菜种植、丰邦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特殊时期“菜篮子”蔬菜保供基地,充分发挥全区2万多个设施农业棚室作用,积极落实全市政策,及时调整种植茬口,抢种油菜、菠菜、小白菜、快菜、生菜、油麦菜等速生叶菜供应市场,增加春茬绿叶菜上市量 10万公斤以上。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农业生产。加强对红旗综合农贸批发市场、碧城农贸产地批发市场和其它农产品零售市场巡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落实。

  六、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派驻联络员驻场保障生产。对市工信局和市卫健委认定的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购买升级设备,在落实全市政策的基础上,按照“高端制造创新20条”中技改政策给予支持,并取消100万元的门槛限制。对生产急需医用防护物资的企业,疫情结束后对符合标准的富余产量,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收储。由区工信局组织落实。

  七、支持批发零售平台建设。对于市商务局认定的网络批发零售自营或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网络综合型平台的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协助落实全市补助政策。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货源组织和政府储备。由区商务局组织落实。

  八、落实中小企业房租优惠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所属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由区国资委组织落实。

  九、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确保区内杨柳青电厂、陈塘热电等电力生产企业正常生产,协调电力公司保障电力供应,协调铁塔公司及三大运营商为疫情防控指挥调度、远程会诊、5G直播、重点区域提供通信保障。扎实做好能源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特殊时期能源输送安全。由区工信局组织落实。

  十、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实施“10+N”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开通线上招聘求职对接平台,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就业跟踪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和劳动者需求,切实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助力企业发展。建立完善企业用工情况实时监测机制,对20人以上批量退工减员企业实时预警、动态跟踪、主动服务,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用足用好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由区人社局组织落实。

  十一、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在西青区内创业的各类人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0%),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按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其中,企业新招用人员中西青户籍人员数量达到上述比例,可额外给予基准利率50%贴息。由区人社局组织落实。

  十二、支持科研创新助攻关。加强与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对接,遴选有能力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的企业积极申报科技重大专项,按照市级政策要求第一时间兑现贴息支持。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等市区级科技项目兑现。由区科技局组织落实。

  十三、落实税收政策支持。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三个月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可延期三个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或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减免。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向抗击疫情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相关政策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个人通过符合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单位向抗击疫情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相关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无偿捐赠防疫物资并签订捐赠合同的,不缴纳印花税。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参保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不收取滞纳金。对未按期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期办理参保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主动对接社保分中心,联系缴费人指导缴费。由区税务局组织落实。

  十四、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首批紧急融资。建立银企对接快速通道,逐一对接区内重点企业,协助落实融资需求。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及时协调落实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的企业,落实市、区两级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给予50%贴息的政策。引导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主动对接相关企业,落实取消反担保和担保费减半要求,鼓励其他类型担保机构参照执行。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对接保险机构,协调保险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保险服务。由区金融局组织落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和国家及市、区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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