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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3 15:27 来源:XEDA新闻中心

  经环保部门预测,2月23日至27日,本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实施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
  天津北方网讯:经预测,2月23日至2月27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3]88号)规定的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
  现发布III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请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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